审计部突发事件处理规定(试行)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3-24浏览次数:4071

审计部突发事件处理规定(试行)

 

一、处理范围

1、属于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范畴的突发事件和网络爆料

2、属于审计部自身工作方面的的突发事件和网络爆料

3、与审计部工作人员(含兼职审计员)个人相关的突发事件和网络爆料

二、处理程序

1、审计部的任何个人发现或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应立刻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做好现场相关证据的获取和保护。

2、审计部负责人应立刻核实确认突发事件的存在和有关情况并报分管校领导,争取学校支持。

3、审计部负责人立即通知审计部法律人员就突发事件的性质查阅法律法规和咨询政策;通知部门档案员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4、如果突发事件由学校接手处理,审计部全力做好配合。

三、工作要求

1、出现突发事件后,部门所有人员处于紧急加班状态,有任务的执行任务,无具体任务的随时待命,并保持手机7X24小时畅通。

2、遵守保密纪律和宣传纪律。

3、及时汇报情况。

四、责任

凡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玩忽职守或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日起实施。